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《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》,于2006年1月26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。《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》是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,促进农村公路健康、持续发展,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制定的。
(一)负责辖区内村、社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。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确定专人负责,确保人员到位。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,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全体成员会议及联络员会议,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,研究事故预防工作中的具体措施,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。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,以村、居委会为单位,层层签订责任状,落实
具体责任人,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;实行乡镇干部包路段、包车辆和包驾驶人的人盯人、人盯车、人盯路的监管责任制。
(二)建立机动车辆、驾驶人、交通违法、交通事故、危险路段、事故多发点段等信息台账,重点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、重点驾驶人(多次交通违法或发生过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)、危险车(报废车辆、非法拼装车辆、无牌无证车辆、超期不年审车辆等)进行排查、登记并落实挂钩管理。
(三)在春节等民俗节日出行人员较多的时期,牵头组织公安、交通、农机、安监等部门加强对集市以及交通流量大、易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路段的管控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
(四)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,统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“五进”工作;在行政村、社区、学校、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,按规定设置完善信号灯、隔离护栏和交通标志标线等。在50人以上单位设立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(兼)职人员。
(五)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,从相关部门抽人办公,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协调、指导,并实行例会制度,每季度集中办公一次。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指定乡镇干部担任或从社会上招聘2名专职交通协管员。
(六)每个村、社区聘请1-2名交通安全信息员,加强对交通安全知识宣传,强化群众交通安全意识。有条件的村可以建立护村队,协助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。
动车、摩托车出行
1、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要认真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限速规定,靠道路右侧谨慎行车。要始终保持集中精力,按规定戴安全头盔。
2、驾驶摩托车应持有有效的行驶证、驾驶证,杜绝酒后驾驶、无牌无证驾驶、超速行驶、不戴安全头盔、逆向行驶、闯红灯等违法违章驾驶行为。遵守交通规则,不超速,不闯红灯、不逆行。
3、严禁路口超车,与同向行驶的车辆必须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。
4、过路口时,要提前减速观察路口周边方向的车辆,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通行,必要时将车停在路口之外的安全位置观察,确认安全后再通行。特别在直行通过路口时,必须事先观察确认同向行驶的左侧车辆是否会右拐弯,必要情况下先停车观察后再通过。
5、遇有路口停车观察等候时,不得紧靠车辆后方停车,以防溜车或车辆驾驶员误操作造成后方人员伤害。
6、驾驶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不得接听手机和使用耳机听音乐;不准双手离把、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;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;不准扶身并行、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;不准带人行驶、逆向行驶。
7、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转弯前必须减速慢行,特别要注意后方车辆,提前开启转向灯进入转弯车道,不准突然猛拐。
8、右转弯时,开启右转向灯,提前靠右行驶。
9、左转弯时,开启左转向灯,并让对向直行的车辆先行。横过道路时,注意观察道路周边是否有过往车辆,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。不得在直行车辆的前方强行横过道路,不得在路口斜过道路。加强交通工具的日常检查保养,保证车况性能良好,安全装置齐全有效。
农村地区乘车安全
1、拒乘超载超员车。外出赶场,走亲访友,婚丧嫁娶,不搭乘货车,不乘坐超员车超载车,拒乘事故隐患车。
2.、不要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。
3、不乘坐货车、拖拉机、超员面包车、人货混装车辆出行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